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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联网络: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18

证券代码:300628 证券名称:亿联网络 公告编号:2020-099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0年9月18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高新园区岭下北路1号亿联研发大楼十楼会议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智松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2人,代表股份731,629,3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1.06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662,099,2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3.363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1人,代表股份69,530,1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704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6人,代表股份113,299,3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55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43,769,2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49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1人,代表股份69,530,1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704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关于重新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1,377,0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5%;反对252,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047,1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74%;反对252,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关于重新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1,377,0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5%;反对252,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047,1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74%;反对252,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的周宇、郭晓露律师出席了本次股

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合法,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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