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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劲刚: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21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1月19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20日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独立董事匡同春先生、吴明娒先生、刘湘云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王刚先生主持召开,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刚先生召集,由于审议事项时间较紧急,公司董事会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并且同意于2021年1月19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1年1月20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董事邹卫峰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1月20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15.19元/股,向28名激励对象授予1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邹卫峰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邹卫峰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拟补选邹卫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重大资产出售协议》,本次标的股权交割完成后的15个工作日内,公司聘请并经交易对方认可的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确定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标的股权产生的损益。

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现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交易过渡期间标的公司的损益进行审计,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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