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02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以下简称“减持公告”),公司股东综合制药(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合制药”)计划在减持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5,495,292股,不超过公告当日公司总股本的2%;在减持公告披露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0,990,585股,不超过公告当日公司总股本的4%;合计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6,485,878股,即不超过公告当日公司总股本的6%。
截至减持公告披露日(2020年02月15日),综合制药持有公司已解除限售股票共计26,697,782股,占公告当日公司总股本9.7166%。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18年3月2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公司分别于2020年03月05日、03月16日、03月19日、05月20日和06月0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公告编号:2020-025)、(公告编号:2020-06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对综合制药前述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作了披露。
根据公司收到综合制药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从上次披露进展之日(2020年05月20日)起截至 2020 年06月14日综合制药通过大宗交易共计减持股份2,839,813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1.0000%。减持计划
尚未实施完毕,现将其上次披露进展之日起至2020年06月14日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综合制药持有的股份及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综合制药(香港)有限公司 | 大宗交易 | 2020/5/22 | 69.99 | 191,678 | 0.0675 |
2020/6/3 | 69.26 | 426,656 | 0.1502 | ||
2020/6/12 | 70.82 | 2,221,479 | 0.7823 | ||
合计 | - | - | 2,839,813 | 1.0000 |
注:如上表格中减持比例存在尾差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减持前持有股份 | 减持后持有股份 | ||
综合制药(香港)有限公司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19,073,177 | 6.7167% | 16,233,364 | 5.7167% |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中约定减持股数,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提醒和督促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减持后,综合制药持有公司股份5.7167%,仍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三)综合制药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本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一)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0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