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2 证券简称:光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7月25日(星期四)下午2: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25日9:15—15:00;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召开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1800-1812号综合楼12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瑞梅女士。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0人,代表股份126,478,7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717%。
其中,中小投资者共38名,代表股份14,781,3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2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数量126,169,2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6622%。
其中,中小投资者共3名,代表股份14,471,8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22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人,代表股份309,5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6%。
其中,中小投资者共35名,代表股份309,5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林国彪先生、林瑞梅女士、林文坤先生、吴晞敏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选举林国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结果:同意126,321,68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58%,林国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林瑞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结果:同意126,321,683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58%,林瑞梅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林文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结果:同意126,321,676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58%,林文坤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选举吴晞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结果:同意126,321,678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58%,吴晞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1选举林国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4,624,2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372%。
1.2选举林瑞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4,624,2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372%。
1.3选举林文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4,624,2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372%。
1.4选举吴晞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4,624,2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372%。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戴建宏先生、康俊勇先生、林志扬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1选举戴建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结果:同意126,321,676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58%,戴建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选举康俊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结果:同意126,321,676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58%,康俊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选举林志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结果:同意126,321,676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58%,林志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2.1选举戴建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4,624,2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372%。
2.2选举康俊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4,624,2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372%。
2.3选举林志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4,624,2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372%。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杨元勇先生、石万巧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1选举杨元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结果:同意126,321,673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58%,杨元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选举石万巧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结果:同意126,321,672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58%,石万巧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3.1选举杨元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4,624,2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372%。
3.2选举石万巧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4,624,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372%。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26,277,1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06%;反对9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2%;弃权10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4,579,7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361%;反对9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10%;弃权10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29%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26,287,5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88%;反对8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2%;弃权10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4,590,1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065%;反对8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38%;弃权10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97%。
本议案属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杜莉莉 张天慧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