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刘映芳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函,刘映芳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刘映芳女士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刘映芳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其辞职函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映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7,150,000股,刘映芳女士原定任期届满日期为2020年12月29日,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刘映芳女士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且在其原定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的规定。
刘映芳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刘映芳女士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