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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立医疗: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7

证券代码:300633 证券简称:开立医疗 公告编号:2022-044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公司自2021年1月26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 对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执行新租赁准则与原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具体处理如下: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

在首次执行日,公司按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1)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项 目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新租赁准则 调整影响2021年1月1日
使用权资产34,725,735.5334,725,735.5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898,721.5710,898,721.57
租赁负债23,827,013.9623,827,013.96

(2) 首次执行日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租赁负债所采用的公司增量借款利率的加权平均值为4.75%。

(3) 对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采用的简化处理

1) 对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合同,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 公司在计量租赁负债时,对于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合同采用同一折现率;

3) 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4) 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权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5) 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日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6)首次执行日前发生租赁变更的,公司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

上述简化处理对公司财务报表无显著影响。

(4) 对公司作为出租人的租赁合同,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 公司自2021年1月26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 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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