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32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00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7.17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6,871,7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7,689,398.2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9,182,301.78元,相关款项于2018年3月20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3月20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0698号)验证确认。
2、2020年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使用207,651,571.25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0,731,616.82 元,其中收到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为9,200,921.79 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与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户 |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余额 |
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 | 755901844910201 | 企业IT运维产品研发项目 | 38,125,766.15 |
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 | 755901844910903 | 电子商务服务业务支撑平台项目 | 2,605,850.67 |
合计 | 40,731,616.82 |
三、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公司于2018年8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
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2019年8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共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6.71亿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符合政策及公司程序上的要求,募集资金本金及理财收益已经全部收回结转至原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0,731,616.82元,其中银行存款40,731,616.82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对外转让或置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7日
附表1: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3,918.23 |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743.9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765.1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企业IT运维产品研发项目 | 否 | 17,804.46 | 17,804.46 | 3,582.30 | 14,740.17 | 82.79% | 2020年12月31日 | 279.08 | 否 | 否 | |
2、电子商务服务业务支撑平台项目 | 否 | 6,113.77 | 6,113.77 | 1,161.64 | 6,024.99 | 98.55% | 2020年12月31日 | 1,095.78 | 否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3,918.23 | 23,918.23 | 4,743.94 | 20,765.16 | 1,374.86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无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无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23,918.23 | 23,918.23 | 4,743.94 | 20,765.16 | 1,374.8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 公司“企业IT 运维产品研发项目”和“电子商务服务业务支撑平台项目”规划利用彩讯科技大厦作为办公和研发场地,受彩讯科技大厦投入使用延 |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期的影响,项目所依赖的完善的研发环境亦随之延期;同时公司结合行业技术发展情况和市场需求的变化对产品需求作了部分调整优化,且产品方案落地及验证所需时间较长,导致项目投入周期较原计划延长。结合目前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经谨慎研究,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1)截止2018年3月2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企业IT 运维产品研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841.89万元,该金额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5500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841.89万元。 (2)截止2018年3月2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电子商务服务业务支撑平台研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160.59万元,该金额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5500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160.59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止2020 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