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12日以专人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君晔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其中现场表决5人,独立董事冯绍津、陈雄颖、韩光明以通讯方式表决,无委托出席情况。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州维思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万元提供担保,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东顺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1,700万元提供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授权代表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与银行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担保期限为合同签署后一年。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浙江第一分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提高管理效率和运作效率,同意公司注销浙江第一分公司。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