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3日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并于2021年12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亮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能力资质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的要求,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聘请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