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
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0〕21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