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股票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
股票简称: | 扬帆材料 |
股票代码: | 300637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宁波新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住所/通讯地址: | 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二号办公楼902室 |
股份变动性质: | 股份减少 |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七月三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帆新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扬帆新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5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8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 9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0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上市公司、公司、扬帆新材 | 指 |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新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指 | 新帆投资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新帆投资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帆投资的权益变动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15号准则》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新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二号办公楼902室法定代表人:李耀土成立日期:2012年6月19日营业期限:2012年6月19日至2032年6月18日注册资本:壹仟贰佰万元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596637466E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与发行人业务无关联。
二、主要股东及持股情况
发行时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 | 持股数量(股) | 占发行时总股本的比例(%) |
1 | 李耀土 | 522,261 | 0.44% |
2 | 王新礼 | 522,261 | 0.44% |
3 | 朱俊飞 | 522,261 | 0.44% |
4 | 陶明 | 522,261 | 0.44% |
5 | 樊培标 | 522,261 | 0.44% |
6 | 樊相东 | 522,261 | 0.44% |
7 | 樊丽春 | 413,424 | 0.34% |
8 | 陈育亮 | 391,500 | 0.33% |
9 | 张祥 | 304,587 | 0.25% |
10 | 廖祖态 | 304,587 | 0.25%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位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有境外居留权 | 扬帆新材任职 |
李耀土 | 男 | 法人代表、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总经理、董事 |
樊丽春 | 女 | 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否 | 无 |
朱俊飞 | 男 | 监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副总经理 |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交易,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二、未来12个月继续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扬帆新材于2019年5月27日披露公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新帆投资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315,500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可能。若今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扬帆材料的股份总数为234,760,200股,本次权益变动前,新帆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13,26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492%,为公司持股超过5%股东。
2019年7月1日与2019年7月2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524,040股,占扬帆新材总股本的0.6492%。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新帆投资持有扬帆新材11,737,9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新帆投资 | 11,737,960 | 4.9999 |
合计数 | 11,737,960 | 4.9999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与上市公司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与上市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目前亦没有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重大交易安排。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股东名册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新帆投资 | 集中竞价 | 2019年7月1日 | 13.2003 | 683,800 | 0.2913 |
2019年7月2日 | 13.4227 | 840,240 | 0.3579 | ||
1,524,040 | 0.6492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中均不处于质押状态,股票均无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除本次已披露的内容外,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新帆投资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新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9年7月3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宁波新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本报告书文本。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浙江省绍兴市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
股票简称 | 扬帆新材 | 股票代码 | 300637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宁波新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二号办公楼902室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持股数量:13,262,000 持股比例:5.6492%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变动数量:1,524,040股 变动比例:0.6492%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除本次已披露的内容外,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新帆投资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