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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和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2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和通”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对广和通为参股公司深圳市锐凌无线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凌无线”)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广和通于2020年9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锐凌无线及其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的财务资助,以促进锐凌无线全资子公司收购Sierra Wireless车载前装业务标的资产交割期间工作的顺利进行。该笔借款的期限不超过一年,美元借款的借款利率为协议签订日前一工作日一年期伦敦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libor)上浮120Bps,人民币借款的借款利率为当期一年期LPR上浮20%。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参股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借款,收取符合市场标准且高于公司融资成本的借款利息,不存在对参股公司利益倾斜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锐凌无线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07月07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谷六栋(万科云城六期二栋)A座1303研发用房

4、法定代表人:陈吉

5、注册资本:46,860.00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移动通信终端产品、车载终端产品及中间件、元器件的生产及配套软件产品的技术开发和销售;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咨询及购销;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22,961.4049%
2深圳前海红土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652.2027%
3深圳建信华讯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966.2017%
4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280.207%
合计46,860.00100%

8、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锐凌无线为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前海红土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深圳建信华讯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的参股公司,其中公司为锐凌无线第一大股东,持有锐凌无线49%股权。由于锐凌无线正在筹备对外投资相关备案工作,股东投资的资本金无法到位并投入使用,目前收购项目处于交割筹备期,为促进锐凌无线全资子公司收购SierraWireless车载前装业务标的资产交割顺利进行,锐凌无线及其子公司拟向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不超过2,000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美元借款的借款利率为协议签订日前一工作日一年期伦敦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libor)上浮120Bps,人民币借款的借款利率为当期一年期LPR上浮20%。

由于此次借款为资产交割过程中参股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日常运营流动资金需求,为临时借款需求,公司及锐凌无线其他股东的投资款到位后,锐凌无线将具备偿还能力,因此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亦未对此次借款事项提供担保。此次拟签署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为:

1、财务资助对象:深圳市锐凌无线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2、资金来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自有资金

3、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2,000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

4、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1年

5、财务资助利率:美元借款的借款利率为协议签订日前一工作日一年期伦敦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Libor)上浮120Bps,人民币借款的借款利率为当期一年期LPR上浮20%。

具体条款以实际签署的财务资助协议为准。

四、风险防范措施

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是为了解决资产交割期间参股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运营流动资金需求,借款期限短,参股公司资本金到账后具备还款实力,整体风险可控;同时,公司委派三名董事及一名监事参与锐凌无线的管理及监督,能及时发现及管控参股公司经营过程中的重大风险,公司亦将与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加强沟通与交流,密切关注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防范参股公司的失控风险。

综上,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是为了促进锐凌无线全资子公司收购Sierra Wireless车载前装业务标的资产交割的顺利进行,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五、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六、审议意见

1、董事会意见

2020年9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有利于解决参股公司资本金到位前的日常运营资金需求,促进参股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Sierra Wireless车载前装业务标的资产交割的顺利进行,拟收购的标的资产经营状况良好,符合公司战略布局;收取符合市场标准且高于公司融资成本的借款利息,借款利息公允、合理,且此次借款为短期借款,参股公司资本金到账后将具备还款能力,整体风险可控。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参股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2020年9月18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同意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事项。公司监事会认为:此次公司及子公司为参股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有利于推进其收购Sierra Wireless车载前装业务标的资产交割的顺利进行,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短期借款的整体风险可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为参股公司锐凌无线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目的是促进锐凌无线全资子公司收购Sierra Wireless车载前装业务标的资产交割的顺利进行。锐凌无线资本金到账后,便可偿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借款,借款风险可控。收取符合市场标准且高于公司融资成本的借款利息,借款利息公允、合理。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锐凌无线的整体利益。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制定了《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业务审批流程,有利于进一步控制和防范风险。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参股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收取符合市场标准且高于公司融资成本的借款利息,借款利息公允、合理,且整体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保荐机构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原烽洲 万小兵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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