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
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和通”、“上市公司”)委托,担任广和通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以下简称“128号文”)的相关规定,本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128号文”第五条相关标准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停牌,公司股票在本次停牌之前20个交易日的区间段为2021年6月3日至2021年7月1日。本次交易停牌前一日(2021年7月1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45.36元/股,本次交易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2021年6月2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38.30元/股,公司股票在本次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相对于大盘、同行业板块的涨跌幅情况如下表所示:
日期 | 广和通(300638.SZ)收盘价(元/股) | 计算机通信和电子设备指数(883136.WI) | 创业板综合指数 (399102.SZ) |
停牌第21个交易日(2021年6月2日) | 38.30 | 3680.31 | 3248.81 |
停牌第1个交易日(2021年7月1日) | 45.36 | 4001.21 | 3503.32 |
涨跌幅 | 18.43% | 8.72% | 7.83% |
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停牌前20个交易日的区间内的累计涨幅为18.43%,未超过20%;剔除大盘因素(参考创业板综合指数)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参考Wind计算机通信和电子设备指数)影响,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分别为9.71%和10.60%,均未超过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股价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形。
2-7-2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的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均未超过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标准。
(以下无正文)
2-7-3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 ||||||
项晨 | 张翰 |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