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购买经营用房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购买经营用房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的前提下购买经营用房,能够满足公司办公、科研、经营的需要,扩大公司经营网络,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本次购买办公用房有助于改善公司资产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本次购买房产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经营用房。(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购买经营用房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