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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智控: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9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472号文核准,于2017年4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海通证券持续督导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目前公司尚处于持续督导期内。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于2020年5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出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需要,公司聘请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于2020年5月28日与中银证券签署了相关保荐协议,由其负责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及证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其持续督导期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终止了与海通证券的保荐协议。自公司与中银证券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中银证券将承接海通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已委派蒋鸿先生和黄凯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的保荐工作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持续督导期内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海通证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特此公告。

附件:蒋鸿先生与黄凯先生简历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蒋鸿先生与黄凯先生简历蒋鸿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12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蒋鸿先生曾主持或参与中孚实业(600595)配股和非公开发行股票、菲达环保(600526)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保荐承销项目、坚瑞消防(30011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领大有限公司收购阳光股份(000608)、广东永裕恒丰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华仁药业(300110)、中信特钢(000708)重大资产重组等财务顾问项目,具有丰富的资本市场运作经验。

黄凯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5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黄凯先生曾先后主持或参与了神州数码(000034)借壳深信泰丰项目、中钢天源(00205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项目、江苏银行(600919)公开发行可转债保荐承销项目、万通智控(300634)重大资产购买项目、中信特钢(000708)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具有丰富的项目实际操作经验。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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