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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聚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2

证券代码:300644 证券简称:南京聚隆 公告编号:2023-031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4.首席合伙人:郭澳

5.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6.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财务咨询;税务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历史沿革: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9.业务(执业)资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10.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11.投资者保护能力:2022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56.56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00万元,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人员信息

2022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84人;注册会计师407人,其中:从事过证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213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张军,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晓薇,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

(三)业务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业务收入59,235.5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3,832.6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911.85万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87家上市公司提供2021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7,940.84万元,主要行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58家,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本项目合伙人:张军先生,201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5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5家。

本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孙晓薇女士,201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6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本项目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霆先生,199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0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4家。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最近三年,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4次(涉及从业人员6人次),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1次(涉及从业人员2人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张军和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晓薇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六)审计工作收费情况

审计收费将在2022年度的基础上依据市场原则、公司具体审计工作情况等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独立性。在2022年度对公司审计的过程中,工作严谨,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经事前认真审阅,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独立

性。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经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独立性。公司监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其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五)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六)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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