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自2019年7月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获得各项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320.3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10万元以上明细单列,10万元以下合并计入“其他小额补助”)
序号 | 项目内容 | 收款单位 | 发放主体 | 收款日期 | 补助金额(元) | 补助依据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会计科目 |
1 | 2018年度萧山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资金 |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市萧山区科技局 | 2019年7月 | 100,000.00 | 萧财企【2019】281号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2 | 国家重点专项十三五计划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 | 2019年8月 | 349,000.00 | 国科高发计字(2017)34号 | 与资产相关 | 递延收益 |
3 | 国家省科技计划及市重点技术攻关项目配套扶持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 2019年9月 | 540,500.00 | 《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4 | 广东省深圳市创新平台配套扶持(2019年第一批)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 2019年10月 | 2,000,000.00 | 《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 | 与资产相关 | 递延收益 |
5 | 其他小额补助合计(10万元以下) | 公司及子公司 | 2019年7月至今 | 213,485.23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
合计 | 3,202,985.23 |
上述政府补助均系现金形式的补助,均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均不具有可持续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补助资金已全部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85.40万元,计入递延收益234.90万元。最终的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政府补助对公司财务状况将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地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
三、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产生的影响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收款凭证及政府补助相关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