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股份解除质押暨
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0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13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张魁先生计划自2020年11月02日至2021年05月01日止,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30,0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76%。
近日,公司接到张魁先生的通知,获悉其直接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并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了公司部分股份,其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解除质押情况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 | 质押开始日期 | 解除质押日期 | 质权人 |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张魁 | 是 | 12,750,000 | 2020年5月7日 | 2020年11月6日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0.09% |
注: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中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并已于2020年5月15日实施完毕。因此,将表中质押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2,376,838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11.87%;本次解除质押后,张魁先生所持质押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其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郁女士、张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云南吉信泰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累计已质押的股份合计为27,655,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1.36%,占公司总股本的7.75%。
二、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张魁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0年11月03日 | 16.28 | 303,600 | 0.0851% |
2020年11月05日 | 16.04 | 1,953,550 | 0.5473% | ||
2020年11月06日 | 16.83 | 472,800 | 0.1325% | ||
合计 | - | 2,729,950 | 0.7649% |
注: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减持前持有股份 | 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张魁 | 合计持有股份 | 45,106,788 | 12.6381% | 42,376,838 | 11.873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923,038 | 1.6595% | 3,193,088 | 0.894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9,183,750 | 10.9786% | 39,183,750 | 10.9786% |
注: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张魁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
关规定的要求,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张魁先生此次减持事项公司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魁先生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4、杜建军、刘郁夫妇及张魁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完成后,杜建军、刘郁夫妇及张魁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9,477,0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2772%。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张魁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情况告知函》;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