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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频三: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23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超频三”)于2020年2月28日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公司最终授信额度及期限将以实际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部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同意为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事项以银行与控股股东实际签订的具体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同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超频三”)拟以自有房产为申请上述银行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13日、2020年2月28日分别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向银行及融资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近日,公司收到了由平安银行签署发回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由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作为保证人分别签署的保证合同均简称为“合同1”)、《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由超频三、惠州超频三作为抵押人分别签署的抵押合同均简称为“合同2”),现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二、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1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保证人: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

3、债务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30,16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7、保证期间:自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合同2的主要内容

1、抵押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抵押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3、债务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主债权:为主合同债务人在债权人处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30,160万元。所担保的主债权的确定期间为2020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月21日。

5、抵押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6、抵押物类型:公司及惠州超频三部分自有房产。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6,440

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6.58%;其中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6,440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6.58%。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四、备查文件

1、平安银行《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由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分别签署);

2、平安银行《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由超频三、惠州超频三分别签署)。特此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2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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