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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频三: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24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正华先生、董事李光耀先生分别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70,438 股、1,501,53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7%、0.35%。大宗交易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集中竞价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张正华先生、李光耀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其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张正华先生、李光耀先生在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时均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张正华先生、李光耀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张正华先生、李光耀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正华先生、李光耀先生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张正华先生、李光耀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9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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