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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云股份: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31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有财先生、刘作斌先生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汤平先生的通知,获悉三位股东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质押股份分别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办理了延期购回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刘作斌先生于2019年7月29日与华安证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质押所持有的公司股票6150,000股;李有财先生于2019年7月30日与华安证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质押所持有的公司股票6150,000股;汤平先生于2019年7月30日与华安证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质押所持有的公司股票615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日、2019年8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股权质押及及解除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6)、《关于股东股权质押及及解除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近日,李有财先生、刘作斌先生、汤平先生分别与华安证券进行了前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业务。

一、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延期购回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是否为补充质押质押起始日原质押到期日延期后质押到期日质权人质押用途
李有财是(注)6150,00027.80%4.54%是,董监高锁定股2019年7月30日2020年7月29日2021年4月29日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财务安排
刘作斌是(注)6150,00036.65%4.54%是,董监高锁定股2019年7月29日2020年7月28日2021年4月28日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财务安排
汤平6150,00036.65%4.54%是,董监高锁定股2019年7月30日2020年7月29日2021年4月29日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财务安排
合计-18,450,000-13.63%-------

注: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为李有财、江美珠和刘作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有财、江美珠和刘作斌分别直接持有公司16.34%、13.53%和12.39%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42.27%的股份,上述三人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李有财先生、刘作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姓名持股数量(股)持股 比例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占已质押股份比例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李有财22,124,19016.34%9,650,0009,650,00043.62%7.13%9,650,000100%6,943,14355.66%
刘作斌16,782,15212.39%6,150,0006,150,00036.65%4.54%6,150,000100%6,436,61460.54%
江美珠18,321,87313.53%00000014,752,62680.52%
合计57,228,21542.27%15,800,00015,800,00027.61%11.67%15,800,000100%28,132,38367.91%

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股份冻结情况;上表李有财先生、刘作斌先生和江美珠女士“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和“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的股份性质为董监高锁定股(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股5%以上股东汤平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占已质押股份比例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汤平16,782,15212.39%10,450,00010,450,00062.27%7.72%10,450,000100%2,136,61433.74%

注:持股5%以上股东汤平先生不存在股份冻结情况;上表中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和“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的股份性质为董监高锁定股。

三、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情况说明

1、股东李有财先生、刘作斌先生、汤平先生基于个人财务安排,分别对前期已质押股份办理延期购回业务,未形成新的股份质押,李有财先生、刘作斌先生、汤平先生均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履约能力,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可控。

2、本次股份质押延期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本次延期购回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3、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的进展情况,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延期购回证明文件;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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