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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06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的立场,经审慎核查,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置换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验和确认,并出具了《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1)第351A000406号)。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二、《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后,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开展票据池

业务,可以实现公司票据的集中统筹管理,全面盘活票据资产,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票据池业务,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上述额度在业务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关于为下属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公司为下属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增强其融资能力,满足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内。被担保企业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担保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因此,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下属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事项。

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运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且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本次使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名:

张白郑守光陈莞

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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