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减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暨调整发行方案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3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上限为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30%,超出部分需要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鉴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已超出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30%,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对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减,调减金额为100.00万元,调整后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19,900.00万元,并相应调整发行方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前的具体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1 | 星云储能系统及电池关键部件制造和检测中心项目 | 105,769.46 | 86,500.00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33,500.00 | 33,500.00 |
合计 | 139,269.46 | 120,000.00 |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后的具体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9,9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1 | 星云储能系统及电池关键部件制造和检测中心项目 | 105,769.46 | 86,500.00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33,400.00 | 33,400.00 |
合计 | 139,169.46 | 119,900.00 |
除上述调整外,原发行方案中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及相关事项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针对上述调整,公司编制了《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