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5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9月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9月13日在福州市马尾区石狮路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金鸿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减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上限为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30%,超出部分需要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鉴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已超出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30%,公司对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减,调减金额为100.00万元,调整后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19,900.00万元,并相应调整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1 | 星云储能系统及电池关键部件制造和检测中心项目 | 105,769.46 | 86,500.00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33,500.00 | 33,500.00 |
合计 | 139,269.46 | 120,000.00 |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9,9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1 | 星云储能系统及电池关键部件制造和检测中心项目 | 105,769.46 | 86,500.00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33,400.00 | 33,400.00 |
合计 | 139,169.46 | 119,900.00 |
除上述调整外,原发行方案中的其他内容不变。《关于调减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调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并调整了发行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调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并调整了发行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向特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调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并调整了发行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调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并调整了发行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等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有关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事项已经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