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0〕020387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按要求进行了说明和回复,现根据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 年1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