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到期的公告
特别提示: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周为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到期的告知函》,截至 2021 年 2 月 5日,股东周为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股东周为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共 81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328%。
公司于2020 年 7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周为先生计划在 2020年 8 月 7 日至 2021 年 2 月5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含)1,664,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3%。
2020 年 11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截至 2020 年 11 月 6 日,股东周为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共 808,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313%,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经过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股东周为先生的减持计划到期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2、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数量 (股) | 减持均价 (元/股) | 占公司总股的 比例 (%) |
周为 | 集中竞价 | 2020年9月2日 | 63,500 | 20.38 | 0.0496% |
2020年9月7日 | 115,700 | 20.76 | 0.0904% | ||
2020年9月8日 | 116,000 | 20.96 | 0.0906% | ||
2020年9月9日 | 55,300 | 21.05 | 0.0432% | ||
2020年10月23日 | 43,400 | 19.27 | 0.0339% | ||
2020年10月26日 | 106,500 | 19.36 | 0.0832% | ||
2020年10月29日 | 500 | 19.22 | 0.0004% | ||
2020年11月3日 | 124,100 | 19.23 | 0.0970% | ||
2020年11月4日 | 183,000 | 19.52 | 0.1430% | ||
2020年11月10日 | 2,000 | 19.33 | 0.0016% | ||
合计 | - | 810,000 | - | 0.6328% |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保留四位小数,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一致,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股情况 | 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 |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周为 | 合计持有股份 | 8,320,000 | 6.5% | 7,510,000 | 5.867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320,000 | 6.5% | 7,510,000 | 5.8672% |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保留四位小数,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一致,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中约定减持股数,并严格遵守其减持相关承诺。
3、周为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股东周为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到期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