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9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9月27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新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新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核,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的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94,264.89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