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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关于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7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64号)核准,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4,416,609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5.17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6,999,958.53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292,696.41元,合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707,262.12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8月20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4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集中管理。

2021年8月24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余杭支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

账户名称: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银行账号:19053301040006007募集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

1、2021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94,264.89元(不含税);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882 号)》;

3、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4、截止2021年12月16日,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此募集资金专户结余利息人民币139,373.20元。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将上述账户中的结余募集资金139,373.20元划入公司基本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同时公司与国信证券、农业银行余杭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12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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