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杭州园林股票代码:300649
信息披露义务人:周为住所:杭州市西湖区外东山弄****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外东山弄****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2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杭州园林、上市公司 | 指 |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周为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周为性别: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330***********1658住所:杭州市西湖区外东山弄****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外东山弄****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杭州园林股份以外,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因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部分股份。
二、未来 12 个月内是否继续增持或减持杭州园林股份
杭州园林于2021年1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信息披露义务人周为先生计划在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02,000股,即不超过周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20%,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1.13%。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在未来12个月内按照上述减持计划继续减持公司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暂无明确增加持有公司股份的计划。
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变动幅度达到信息披露义务标准,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周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3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周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62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01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0年7月16日、2021年1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信息披露义务人周为先生根据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于2020年9月2日至2022年1月1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1,699,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数量 (股) | 减持均价 (元/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周为 | 集中竞价 | 2020年9月2日 | 63,500 | 20.38 | 0.05 |
2020年9月7日 | 115,700 | 20.76 | 0.09 | ||
2020年9月8日 | 116,000 | 20.96 | 0.09 | ||
2020年9月9日 | 55,300 | 21.05 | 0.04 | ||
2020年10月23日 | 43,400 | 19.27 | 0.03 | ||
2020年10月26日 | 106,500 | 19.36 | 0.08 | ||
2020年10月29日 | 500 | 19.22 | 0.00 | ||
2020年11月3日 | 124,100 | 19.23 | 0.09 | ||
2020年11月4日 | 183,000 | 19.52 | 0.14 | ||
2020年11月10日 | 2,000 | 19.33 | 0.00 | ||
2021年12月29日 | 19,700 | 15.93 | 0.01 |
2021年12月30日 | 162,400 | 16.10 | 0.12 |
2021年12月31日 | 174,400 | 16.23 | 0.13 |
2022年1月4日 | 135,000 | 16.35 | 0.10 |
2022年1月5日 | 102,600 | 16.26 | 0.08 |
2022年1月7日 | 80,400 | 16.45 | 0.06 |
2022年1月10日 | 64,800 | 16.26 | 0.05 |
2022年1月11日 | 150,000 | 16.47 | 0.11 |
合计 | 1,699,300 | 18.05 | 1.28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质押、冻结等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2022 年1月11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备查阅。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杭州市 |
股票简称 | 杭州园林 | 股票代码 | 300649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周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地址 | 杭州市西湖区外东山弄****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8,320,000 股 持股比例: 6.28%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 6,620,700股 持股比例: 4.9999015%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此页无正文,为《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2022 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