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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的具体事宜

同意公司根据2023年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在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银行授信(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上述授信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授信品种主要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等),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自主决定以公司的名义与各银行机构签署授信融资的有关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总裁或其授权人与各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

二、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此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持续健康

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向各家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授信额度。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根据以前年度资金使用情况,结合2023年经营规划向银行申请全年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供应,避免流动资金短缺风险,节约审批时间及审批成本,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意见

经过认真核查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有利于加快公司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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