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2 证券简称:雷迪克 公告编号:2019-052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的规定,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2017年4月14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25号)的批复意见,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7年5月16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00万股,发行价格15.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49,36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32,000,0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9,51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07,850,0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5月11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4937号的《验资报告》予以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
司杭州沃德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德”)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使用人民币242,336,078.03元;其中,2019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43,925,978.01元。(包含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01,144,600.00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净额为人民币14,668,891.88元,其中2019年半年度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净额为人民币1,229,637.21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50,622,813.85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银行名称 | 账户名 | 账号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中国农业银行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9082301040032636 | 244.17 | 活期 |
中国农业银行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杭州沃德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 19082301040036660 | 18,601,987.97 | 活期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 杭州沃德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 571908989810665 | 5,624.22 | 活期 |
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沃德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 201000174156464 | 6,636.21 | 活期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新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310011210120100010656 | 32,008,321.28 | 活期 |
合 计 | 50,622,813.85 |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资金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三)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说明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17年6月7日,雷迪克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7月27日,雷迪克、沃德和国金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2019年1月7日,雷迪克、沃德、国金证券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变更项目的名称、涉及金额、比例
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9年1月2日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发展战略,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终止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变更如下:
(1)将“精密汽车轴承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预计投入额自30,700.00万元调整为17,000.00万元;(2)终止“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3)新增“轮毂轴承和圆锥轴承装备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募集资金投入额5,000.00万元;(4)将剩余募集资金10,114.46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承诺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预算 | 预计募集资金使用量 | 占预计募集资金使用量的比例 | 项目实施主体 |
1 | 精密汽车轴承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 19,017.00 | 17,000.00 | 52.94% | 沃德 |
2 | 轮毂轴承和圆锥轴承装备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 | 5,000.00 | 5,000.00 | 15.57% | 雷迪克 |
3 | 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10,114.46 | 10,114.46 | 31.50% | 雷迪克 |
合计 | 34,131.46 | 32,114.46注 | 100.00% |
注:变更前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差异1,329.46万元系变更时(截至2018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理财及利息收入。截至2019 年6月30日,公司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5,114.46万元,募集资金变更比例为44.78%。(为保持口径一致,该比例的计算不包括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2、募集资金变更原因
(1)将“精密汽车轴承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预计投入额调整为17,000.00万元。
为顺应汽车市场发展趋势,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收益、维护股东利益,公司调整取消本项目中汽车涨紧轮及汽车分离轴承产品相关投入,减少汽车轮毂轴承单元的部分设备投入。因此,公司决定缩减本项目投资规模,若在实施过程中投资总额超过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补足。本项目缩减投资后,项目投入使用时间为2019年4月。
(2)终止“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属于研发类项目,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布局,决定
终止实施“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3)新增“轮毂轴承和圆锥轴承装备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募集资金投入额5,000.00万元综合考虑国内外汽车较大的保有量及汽车零部件采购全球化,汽车零部件售后市场将产生较大需求量。在此背景下,未来较长时间内汽车零部件有较大的发展空间,预计汽车轴承的需求也将保持同步增长。加之,公司在技术和产品、规模和品类等方面的优势,该项目的新增产能有较好的市场保障和竞争力,该项目的实施具有现实可行性。
(4)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终止和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是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和发展现状,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的决策,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升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变更程序
上述变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国金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该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其合理有效。(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投入的实际需要、现有资金周转等情况,以自筹资金37,194,498.08元预先支付了有关项目的所需投入。2017年9月1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及监事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37,194,498.08元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出具了《关于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772号),国金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 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其中30,000,000.00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剩余50,622,813.85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存放情况详见二(一)。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雷迪克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9,500万元的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其中,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国金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报告期内,杭州沃德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为人民币30,000,000.00元,具体如下:
序号
序号 | 委托方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金额 (万元) | 产品类型 | 起息日 | 到期日 | 产品期限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到期实际收益 |
1 | 杭州 沃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开发区支 | “汇利丰”2019年第4958期对公定制人民币 | 3,000.00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19年05月14日 | 2019年08月16日 | 94天 | 3.6% | 未到期 |
行
行 | 结构性存款产品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9年1月2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发展战略,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终止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变更如下:
(1)将“精密汽车轴承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预计投入额自30,700.00万元调整为17,000.00万元;(2)终止“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3)新增“轮毂轴承和圆锥轴承装备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募集资金投入额5,000.00万元;(4)将剩余募集资金10,114.46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变更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8月29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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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上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0,785.00注1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392.6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5,114.46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233.6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5,114.4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44.78%注2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精密汽车轴承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 是 | 30,700.00 | 17,000.00 | 2,454.69 | 12,295.70 | 72.33 | 2019-4 | -173.34 | 注3 | 否 |
2.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是 | 85.00 | -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轮毂轴承和圆锥轴承装备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 | 5,000.00 | 1,823.45 | 1,823.45 | 36.47 | 2019-12 | 不适用 | 注4 | 否 |
4.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否 | - | 10,114.46 | 10,114.46 | 10,114.46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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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0,785.00 | 32,114.46注5 | 14,392.60 | 24,233.61 | 75.46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9年1月2日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发展战略,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终止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变更如下:(1)将“精密汽车轴承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预计投入额自30,700.00万元调整为17,000.00万元;(2)终止“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3)新增“轮毂轴承和圆锥轴承装备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募集资金投入额5,000.00万元;(4)将剩余募集资金10,114.46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详见本报告三(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交易相关费用的金额。注2:为保持口径一致,该比例的计算不包括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注3:截至2019年6月30日,“精密汽车轴承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处于投产起步阶段,因此尚未达到投产第一年预计效益测算的判定年限。注4:截至2019年6月30日,“轮毂轴承和圆锥轴承装备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处于建设期,尚未达到预计效益测算的判定年限,故不适用。注5 因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故资金投入多于承诺投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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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上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精密汽车轴承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 精密汽车轴承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 17,000.00 | 2,454.69 | 12,295.70 | 72.33 | 2019-4 | -173.34 | 注1 | 否 |
轮毂轴承和圆锥轴承装备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 | 精密汽车轴承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 5,000.00 | 1,823.45 | 1,823.45 | 36.47 | 2019-12 | 不适用 | 注2 | 否 |
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精密汽车轴承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10,114.46 | 10,114.46 | 10,114.46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2,114.46注3 | 14,392.60 | 24,233.61 | 75.46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变更原因: (1)将“精密汽车轴承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预计投入额调整为17,000.00万元 为顺应汽车市场发展趋势,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收益、维护股东利益,公司调整取消本项目中汽车涨紧轮及汽车分离轴承产品相关投入,减少汽车轮毂轴承单元的部分设备投入。因此,公司决定缩减本项目投资规模,若在实施过程中投资总额超过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补足。本项目缩减投资后,项目投入使用时间为2019年4月。 (2)终止“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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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属于研发类项目,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布局,决定终止实施“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3)新增“轮毂轴承和圆锥轴承装备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募集资金投入额5,000.00万元 综合考虑国内外汽车较大的保有量及汽车零部件采购全球化,汽车零部件售后市场将产生较大需求量。在此背景下,未来较长时间内汽车零部件有较大的发展空间,预计汽车轴承的需求也将保持同步增长。加之,公司在技术和产品、规模和品类等方面的优势,该项目的新增产能有较好的市场保障和竞争力,该项目的实施具有现实可行性。 (4)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终止和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是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和发展现状,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的决策,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升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9年1月2日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发展战略,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终止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变更如下:(1)将“精密汽车轴承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预计投入额自30,700.00万元调整为17,000.00万元;(2)终止“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3)新增“轮毂轴承和圆锥轴承装备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募集资金投入额5,000.00万元;(4)将剩余募集资金10,114.46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注1:截至2019年6月30日,“精密汽车轴承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处于投产起步阶段,因此尚未达到投产第一年预计效益测算的判定年限。注2:截至2019年6月30日,“轮毂轴承和圆锥轴承装备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处于建设期,尚未达到预计效益测算的判定年限,故不适用。注3: 因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故资金投入多于承诺投资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