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8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源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公布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41、2023-04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此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公布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3)。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专项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