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9月7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高健先生,核心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陈国兵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高健先生、陈国兵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窗口期不增持),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均含本数)。
2、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截至目前,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高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559股,占公司总股本0.0189%,证券事务代表陈国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569股,占公司总股本0.0125%。
2、高健先生、陈国兵先生在本次公告披露前十二个月内未曾披露过增持计划。
3、高健先生、陈国兵先生在本次公告披露前六个月内未曾减持过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高健先生、陈国兵先生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姓名 | 职务 | (万元) | 拟增持金额不高于 (万元) |
高健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250 | 500 |
陈国兵 | 证券事务代表 | 50 | 100 |
合 计 | 300 | 600 |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综合考虑市场波动、窗口期、资金安排等因素,为保障增持计划顺利实施,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2023年9月7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得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增持主体通过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
7、本次增持非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及相关承诺
相关增持主体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在增持期间以及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筹措进度不及预期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增持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将严格遵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的调整。
4、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增持主体《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