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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孚信息: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2

证券代码:300659 证券简称:中孚信息 公告编号:2023-034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3年3月31日,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现场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下午14:30在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谷A1-5号楼25层元亨会议室召开,同时以远程视频会议形式设立分会场。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的委托代理人12人,代表股份103,652,0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78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的委托人7人,代表股份94,302,5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6568%。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9,349,4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300%。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魏东晓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远程视频会议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3,651,6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779,0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3,651,6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779,0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3,651,6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779,0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03,651,6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779,0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3,651,6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779,0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3,651,6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779,0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3,651,6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779,0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3,651,6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779,0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3,651,6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

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779,0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3,651,6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779,0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1、《关于调整购买房产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3,651,6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779,0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2、《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协议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3,651,6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779,0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调整购买房产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3,651,6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779,0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对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分别进行表决。

14.01 选举魏东晓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03,647,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774,6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5%。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0%,魏东晓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2 选举陈志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03,647,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774,6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5%。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0%,陈志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3 选举孙强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03,647,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774,6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5%。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0%,孙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4 选举刘海卫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03,647,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774,6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5%。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0%,刘海卫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对提名的独立董事分别进行表决。

15.01 选举王贯忠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03,647,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774,6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5%。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0%,王贯忠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02 选举刘灿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03,647,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774,6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5%。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0%,刘灿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03 选举蔡卫忠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03,647,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774,6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5%。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0%,蔡卫忠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对提名的监事分别进行表决。

16.01 选举孙世东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03,647,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774,6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5%。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0%,孙世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16.02 选举赵倩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03,647,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774,6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5%。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0%,赵倩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烁、秦颖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孚信息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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