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鹿股份”或“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其中,持有公司3,700,6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4%)的公司副总裁彭龙生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即2019年3月22日)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和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即2019年4月10日)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9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40132%)。
公司于今日收到彭龙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彭龙生先生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彭龙生先生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彭龙生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股东名
称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 | 减持股数 (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份来源 |
彭龙生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9年6月25日 | 11.656 | 280,000 | 0.231166 |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公司利润分配转增的股份 |
2019年6月28日 | 11.3 | 50,000 | 0.041280 | |||
2019年9月10日 | 10.711 | 220,000 | 0.181630 | |||
2019年9月25日 | 10.489 | 350,000 | 0.288957 |
合计 | - | - | 900,000 | 0.743032 |
注:1、本次减持数量未超过《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披露的减持数量,减持价格亦未低于该公告披露的最低减持价格。
2、上表中总股本已剔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3、上表如小数点存在差异是因四舍五入而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彭龙生 | 合计持有股份 | 3,700,693 | 3.055260 | 2,800,693 | 2.31222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25,173 | 0.763815 | 25,173 | 0.02078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775,520 | 2.291445 | 2,775,520 | 2.291445 |
注:1、上表中总股本已剔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彭龙生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2、彭龙生先生本次减持情况与2019年3月18日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减持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彭龙生先生累计减持股份数量为900,000股。本次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中约定减持股数,并严格遵守其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
3、彭龙生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截至本公告日,彭龙生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1、彭龙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