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6日以OA办公系统形式发出,并于2021年8月27日11:00在公司407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珍香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苏州飞鹿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人、第三方对外投资设立苏州飞鹿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与关联人、第三方对外投资设立苏州飞鹿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