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通知于2021年1月11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2021年1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张英俊先生、韩刚先生和汪宇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张英俊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监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有利于公司完善战略布局,打造高纯金属材料、PVD(物理气相沉积)镀膜技术应用的产业链,提升核心竞争力,营造持续健康发展的生态环境。公司与关联方宁波海创展睿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