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由董事长代啸宁先生召集。
2、本次董事会于2019年10月15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代啸宁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临时董事会会议可以随时召开。同意董事会豁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期限,并于2019年10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中定向可转换债券期限的议案》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北京卓立汉光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立汉光”)全体股东购买卓立汉光100%股权,并向不超过5名合格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为进一步明确本次交易方案,确定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中定向可转换债券期限如下: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3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限自相应债券满足解锁条件时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在此期间,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根据约定行使转股权。
公司于2019年9月3日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