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1、持有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0,872,88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41%)的董事丁良成先生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18,22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5%)。
2、持有公司股份3,611,92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80%)的股东北京卓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卓益”)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49,20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7%)。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丁良成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卓益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之日,上述股东持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丁良成 | 10,872,885 | 5.41 |
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丁良成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卓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卓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611,926 | 1.80 |
合计 | 14,484,811 | 7.21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方式、数量、比例
股东名称 | 拟减持方式 | 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股) | 本次减持计划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
丁良成 | 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 2,718,221 | 1.35 |
北京卓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149,203 | 1.07 | |
合计 | - | 4,867,424 | 2.42 |
备注: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连续90个自然日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连续90个自然日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丁良成先生与北京卓益系一致行动人,减持比例合并计算。
4、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
5、减持期间: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6个月内进行(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上述股东在《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如下:
本人/本企业通过本次收购获得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截至目前,该承诺已经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同时,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合规参与证券市场交易。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内,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也将严格敦促上述股东遵照规定执行。
3、本次拟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上述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特此公告。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