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邹家春召集,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10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当面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二)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9月13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三)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邹家春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顺利推进,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批复有效期届满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内容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工作顺利完成,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批复有效期届满日。除延长授权有效期外,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9月3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票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