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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宁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修正)》、《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宁股份”、“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对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沪宁股份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765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贵所系统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0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0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155.00万元,坐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1,573.58万元(承销和保荐费用合计1,800.00万元(不含税),沪宁股份已于2016年5月及12月支付保荐费用226.42万元(不含税))后,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3日汇入沪宁股份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园支行账户(账号为:1202083429900117193)人民币13,270.10万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园支行账户(账号为:1202083429900117220)人民币4,813.08万元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园支行账户(账号为:

1202083429900117344)人民币3,498.24万元,共计人民币21,581.42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

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264.92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0,090.0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7年6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7]4020号)。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沪宁股份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601号文批复同意注册,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向11名特定对象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1,741.8459万股,发行价格为14.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5,100.00万元,坐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700.0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汇入沪宁股份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账户(账号为:

3301040160018941818)人民币19,960.95万元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账户(账号为:3301040160018941925)人民币4,439.05万元,共计人民币24,400.00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4.25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4,265.7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1年11月11日出具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1]7589号),于2021年11月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759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7年使用募集资金2,858.92万元,2018年使用募集资金1,625.77万元,2019年使用募集资金4,032.62万元(其中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150.76万元),2020年使用募集资金2,277.98万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065.09万元。

沪宁股份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已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节余资金(含利息)共计人民币4,244.89万元(具体利息收入金额以转出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已将节余资金(含利息)共计人民币4,285.91万元转出用于永久补充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转出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零。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960.78万元,2022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

650.94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122.73万元)余额为15,958.45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2,858.45万元,存放在公司理财交易账户已用于购买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13,1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沪宁股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杭州沪宁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制度》,沪宁股份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科创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募投项目原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鼎阔机械技术有限公司,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与杭州鼎阔机

械技术有限公司连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科创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立了四方监管协议下账户,仅用于存储、使用和管理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沪宁股份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0年3月,随着公司吸收合并杭州鼎阔机械技术有限公司工作完成,公司将杭州鼎阔机械技术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园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研发中心项目账号1202083419900117536;年产70万套(只)电梯关键部件建设项目账号1202083419900117660)的余额全部转入母公司募集资金对应专项账户(研发中心项目账号1202083429900117220;年产70万套(只)电梯关键部件建设项目账号1202083429900117193),转出后杭州鼎阔机械技术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零,并相应办理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与之相关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2020年11月,因沪宁股份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沪宁股份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公司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持续督导职责将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继。2021年1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科创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已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资金(含利息)共计人民币4,244.89 万元(具体利息收入金额以转出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2022年5月24日,公司已将节余资金(含利息)共计人民币4,285.9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并将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园支行研发中心项目账号1202083429900117220和年产70万套(只)电梯关键部件建设项目账号1202083429900117193予以注销。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制度》,沪宁股份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沪宁股份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备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3301040160018941818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下账户)2,388.17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3301040160018941925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下账户)470.2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园支行1202083429900117193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下账户)-已注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园支行1202083429900117220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下账户)-已注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园支行1202083429900117344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下账户)-已注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园支行1202083419900117660一般存款户(四方监管协议下账户)-已注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园支行1202083419900117536一般存款户(四方监管协议下账户)-已注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园支行1202083419900117412一般存款户(四方监管协议下账户)-已注销
合计2,858.45

三、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与附件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2019年度,公司2019

年4月11日召开的董事会及2019年5月9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取消的投资金额为2,006.90万元,并将该募集资金(加理财收益及银行利息)共计2,150.7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累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3。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为使沪宁股份的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沪宁股份以自筹资金2,110.48万元预先投入年产70万套(只)电梯关键部件建设项目。2017年7月1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置换资金总额为2,110.48万元,并于2017年8月3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划出。

为使沪宁股份的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沪宁股份以自筹资金7,526.86万元预先投入年产100万只创新型G系列缓冲器生产线建设及技术改造建设项目。2021年11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置换资金总额为7,526.86万元,并于2021年12月20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划出。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沪宁股份已经披露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沪宁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

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支付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项目可行性报告等资料,在公司办公地现场核查了解其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修正)》、《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沪宁股份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沪宁股份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1-6月编制单位: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0,090.0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1]15,709.6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006.9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9.99%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70万套(只)电梯关键部件建设项目13,270.1013,270.10-12,291.8592.632021年12月31日767.43[注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813.084,813.08-3,417.7771.012021年12月31日-不适用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2,006.90------不适用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150.76-2,150.76100.00--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0,090.0820,233.94-17,860.3888.27----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不适用---------
合计20,090.0820,233.94-17,860.3888.2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由于项目工程建设用地在确认为公司募投项目后,原土地规划发生改变,土地规划、图审等工作须要调整以及二次审批,导致规划获批时点晚于预期;同时,受原土地的树木土方清理、青苗补偿等遗留问题以及工程施工方工作进度、效率等问题的综合影响,导致厂房建设进度慢于预期,生产线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投入进度受到影响,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达到预期效益,经审慎研究论证,董事会于2019年4月11日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19年12月31日。 2)由于电梯市场环境改变,市场需求增长超出预期,公司为了应对市场变化,急需扩大产能,改变原有生产布局,于2019年11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杭州鼎阔机械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吸收合并完成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的总体产业布局要求,为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投资和满足规模化的产品制造的需要,进一步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从而更好的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等,故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增加了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石鸽社区。同时,部分品牌电梯客户要求对供应链生产制造的进行过程认证,公司募投新产线以及新场地产品量产的认证工作受到募投工程进度、募投实施地点变更及客户认证工作计划不可预期性等因素影响。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达到预期效益,经审慎研究论证,董事会于2019年11月25日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1年12月31日。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系对公司现有研发部门进行扩建与升级,加大研发投入。 1)由于厂房建设进度慢于预期,使得研发办公场地未能完成,造成设备设施配套软硬件建设投入和新产品测试验证类装备购买及配套建设投入进度受到影响。为了更好地推进项目的布局,提升研发应用水平,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达到预期效益,经审慎研究论证,董事会于2019年4月11日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19年12月31日。 2)由于厂房建设进度慢于预期、生产线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投入、产品客户认证要求等因素,进一步影响公司中泰生产厂地的规划布局的调整,公司需要一定时间分阶段、分步骤实施完成。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达到预期效益,经审慎研究论证,董事会于2019年11月25日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1年12月31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由于自身发展情况和外部市场环境变化,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股东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取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拟取消的投资金额为2,006.90万元,并将该募集资金(加理财收益及银行利息)共计2,150.7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于2019年4月11日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5月9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根据2019年11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杭州鼎阔机械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合并完成后因杭州鼎阔机械技术有限公司注销,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的总体产业布局要求,为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投资和满足规模化的产品制造的需要,进一步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从而更好的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等,故将年产70万套(只)电梯关键部件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增加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石鸽社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为使沪宁股份的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沪宁股份以自筹资金2,110.48万元预先投入年产70万套(只)电梯关键部件建设项目。2017年7月1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置换资金总额为2,110.48万元,并于2017年8月3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划出。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本次募投项目结余资金(含利息)共计4,285.91万元,结余原因主要为: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引入更先进的生产工艺,合理调整产业布局,使整体投资更趋向于实际需求;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成本。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含公司2017年7月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后已置换金额2,110.48万元。[注2]由于项目尚未完全达产,未达到预计效益。

附件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1-6月编制单位: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4,265.7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50.9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1]8,611.7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100万只创新型G系列缓冲器生产线建设及技术改造建设项目19,960.9519,960.95546.498,467.7742.422022年12月31日[注2]不适用
战略产品产业化技术系统研发项目4,304.804,304.80104.45143.953.34--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4,265.7524,265.75650.948,611.7235.49---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不适用---------
合计24,265.7524,265.75650.948,611.7235.4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为使沪宁股份的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沪宁股份以自筹资金7,526.86万元预先投入年产100万只创新型G系列缓冲器生产线建设及技术改造建设项目。2021年11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置换资金总额为7,526.86万元,并于2021年12月20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划出。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122.73万元)余额为15,958.45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2,858.45万元,存放在公司理财交易账户已用于购买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13,100.00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1]含公司2017年7月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后已置换金额7,526.86万元。[注2]年产100万只创新型G系列缓冲器生产线建设及技术改造建设项目总体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总体项目尚未完成,尚不能计算该项目产生的效益。

附件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年1-6月

编制单位: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营销网络建设项目2,150.76-2,150.76100.00-不适用不适用
合 计-2,150.76-2,150.76100.00---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详见本报告附件1之说明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详见本报告附件1之说明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之岳 王勍然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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