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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满电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24

股票简称:富满电子 股票代码300671

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〇年六月

特别提示: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富满电子”、“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15,765,765股,将于2020年6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中,14名4 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0年12月30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2020 年6月30日(即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为22.20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释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富满电子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Fine Made Electronics Group Co., Ltd.
股票代码300671
股票简称富满电子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农园路时代科技大厦西区18楼
办公场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农园路时代科技大厦西区18楼
法定代表人刘景裕
设立日期2001年11月5日
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人民币141,890,000元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电话0755-83492887
传真0755-83492817
网址http://www.superchip.cn/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IC、三极管的设计、研发、生产经营(按深宝环水批[2011]605039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经营)、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不含进口分销);房地产经纪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上市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2019年4月1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9年-2021

年度)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2019年4月25日,发行人召开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上述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19年8月13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2019年8月30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上述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修订议案。

2020年2月26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0年3月16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上述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修订议案。

2、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19年11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020年1月6日,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8号)。

2020年3月31日,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年2月14日发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实施细则》等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修改的决议,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修改发行方案的会后事项申报文件。

3、发行过程

在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保荐机构共向143家机构及个人送达了认购邀请文件。其中,前20大股东(剔除关联方、未剔除重复机构)18家、基金公司21家、证券公司19家、保险公司8家、其他类型投资者77家。

2020年5月25日9:00-12:00,簿记中心共收到18单申购报价单,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保证金以及晖鸿掘金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未缴纳保证金放弃申购外,其余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

(四)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15,765,765股,不超过28,378,000股。

(五)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22.20元/股,相当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27.73元的80.06%,相当于发行底价22.19元/股的100.05%。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期首日为认购邀请书发送日的次一交易日,即2020年5月2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即不低于22.19元/股。

(六)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349,999,983.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税)

人民币4,716,981.13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45,732.5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4,737,269.30元。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截至2020年5月28日,14名发行对象已将本次发行认购获配的全额资金汇入中信证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购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443号”验资报告。

2020年5月29日,中信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资金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2020年6月1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444号”验资报告,确认本次发行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发行人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九)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的15,765,765股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2020年6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十)发行对象及认购情况

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 (股)获配金额 (元)锁定期(月)
1郑燕华2,252,25249,999,994.406
2林素真450,4509,999,990.006
3南通招商江海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225,230116,000,106.006
4洪银花450,4509,999,990.006
5熊敏锐1,351,35129,999,992.206
6晖鸿掘金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450,4509,999,990.006
7成辉450,4509,999,990.006
8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三零三组合450,4509,999,990.006
9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50,4509,999,990.006
10李新岗1,351,35129,999,992.206
11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50,4509,999,990.006
1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81,08123,999,998.206
13肖玲900,90019,999,980.006
14张新滢450,4509,999,990.006
合计15,765,765349,999,983.00-

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如下:

1、郑燕华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528119760219****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认购数量2,252,252股

2、林素真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5052419720817****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认购数量450,450股

3、南通招商江海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南通招商江海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世纪大道266号江海智汇园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招商国协贰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8月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MA1Q1J552P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产业投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不得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融资性担保;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5,225,230股

4、洪银花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030119660403****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认购数量450,450股

5、熊敏锐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51018419980809****
住所四川省大包县****
认购数量1,351,351股

6、晖鸿掘金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晖鸿掘金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的管理人是浙江晖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晖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产品管理人浙江晖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丹枫路1075号雪峰银座1005室
成立日期2016年5月2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27XQQ03X
经营范围服务:投资管理、受托企业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认购数量450,450股

7、成辉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90219820530****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
认购数量450,450股

8-9、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三零三组合、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三零三组合、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养老金产品。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产品管理人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1102室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0945342F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900,900股(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三零三组合、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认购450,450股)

10、李新岗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1030319610416****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认购数量1,351,351股

11、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20C-1房
成立日期2001年3月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7139126J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证劵经纪;证劵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不含债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
认购数量450,450股

1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成立日期2011年6月2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081,081股

13、肖玲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3040419680127****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
认购数量900,900股

14、张新滢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1072519871011****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认购数量450,450股

(十一)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说明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要求,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启动发行无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次发行预案、发行方案的有关规定。”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说明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次发行预案、发行方案的规定,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主承销商以及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二)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启动发行无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符合《管理暂行办法》《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发行结果及认购对象符合《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次发行预案、发行方案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的15,765,765股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2020年6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富满电子;证券代码为:300671;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0 年6月30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公司 14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0 年12月30日。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股)持股比例限售股股数(股)
1集晶(香港)有限公司63,263,737.0044.59%63,263,737.00
2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6,962,175.004.91%-
3李新岗2,760,000.001.95%-
4肖玲2,223,300.001.57%-
5刘芝兰2,000,000.001.41%-
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CES半导体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858,720.001.31%-
7吴玉胜1,650,480.001.16%-
8博汇源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1,407,650.000.99%-
9刁云景1,237,500.000.87%-
10徐情芳1,000,900.000.71%-
合计84,364,46259.47%63,263,737.0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前十大股东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股)持股比例限售股股数(股)
1集晶(香港)有限公司63,263,737.0040.13%63,263,737
2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882,175.003.73%-
3南通招商江海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225,230.003.31%5,225,230
4李新岗4,141,351.002.63%1,351,351
5肖玲2,490,900.001.58%900,900
6郑燕华2,252,252.001.43%2,252,252
7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CES半导体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616,820.001.03%-
8吴玉胜1,540,500.000.98%-
9熊敏锐1,351,351.000.86%1,351,351
10洪银花1,293,150.000.82%450,450
合计89,057,466.0056.49%74,795,271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 (股)本次发行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64,274,40645.30%15,765,76580,040,17150.77%
无限售条件股份77,615,59454.70%-77,615,59449.23%
合计141,890,000100.00%15,765,765157,655,765100.00%

本次发行前,刘景裕先生通过集晶(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发行人63,263,737股股票,占发行人发行前总股本的44.59%,为发行人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刘景裕先生通过控制集晶(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为40.13%,其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没有改变。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以公司截至 2019年12月31 日、2020年 3月 31 日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 2019年度、2020 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基准,并考虑本次发行新增净资产,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期间/基准日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每股净资产(元/股)2019年12月31日4.173.86
2020年3月31日4.223.90
每股收益(元/股)2019年度0.260.23
2020年1-3月0.050.04

注 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 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2020年一季度财务报告;

注 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19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3月31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19年度和 2020 年 1-3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0/3/31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资产81,271.4973,683.6063,143.6051,245.29
资产总计112,220.38103,381.2987,458.7669,526.70
流动负债48,103.8339,761.2131,149.5518,434.74
负债合计52,499.0844,322.5532,083.8819,613.80
所有者权益59,721.2959,058.7455,374.8849,912.90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59,894.5359,209.7055,499.4250,001.30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营业收入10,063.7859,822.4449,668.8743,973.44
营业利润663.093,821.695,673.555,675.48
利润总额663.063,848.755,666.105,890.00
净利润638.253,658.625,328.425,839.55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0.533,685.055,418.515,883.10
扣非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7.452,617.674,145.035,356.43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21.86-3,660.05295.04-1,847.7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45.42-2,834.44-7,631.78-6,408.9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692.728,587.295,292.7913,167.1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73.042,114.55-2,040.924,896.45

4、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2020年3月末/2020年1-3月2019年末/2019年度2018年末/ 2018年度2017年末/ 2017年度
销售毛利率(%)21.7822.4528.7728.61
销售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6.346.1210.7313.2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16.4310.2715.3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0.734.567.8613.93
基本每股收益(元)0.050.260.380.47
稀释每股收益(元)0.050.260.380.47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0.18-0.260.02-0.18
每股现金流量净额(元)-0.030.15-0.140.4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0.342.232.392.73
存货周转率(次)0.312.071.972.31
总资产周转率(次)0.090.630.630.76
每股净资产(元)4.224.173.914.93
项 目2020年3月末/2020年1-3月2019年末/2019年度2018年末/ 2018年度2017年末/ 2017年度
流动比率1.691.852.032.78
速动比率1.121.281.332.02
资产负债率(%)46.7842.8736.6828.21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资产规模分别为69,526.70万元、87,458.76万元、103,381.29万元及112,220.38万元,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增长,公司资产规模不断扩张。公司资产主要为流动资产,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73.71%、72.20%、71.27%及72.42%,总体较为稳定。公司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为主,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93.99%、97.09%、89.71%及91.63%。

2、偿债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2.78、2.03、1.85 和 1.69,速动比率分别为 2.02、1.33、1.28 和 1.12,短期偿债能力良好。

2018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下降较大,主要是公司因业务扩张原因增加了银行短期借款导致流动负债增加,从而导致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相应下降。

最近三年及一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28.21%、36.68%、42.87%和46.78%,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主要系公司近年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短期借款上升。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保荐代表人:陈子林、宋怡然
项目协办人:任成
项目组成员:宋禹熹、蔡伟楠、许元飞、莫凯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电话:0755-23835238
传真:0755-23835201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王丽
经办律师浦洪、徐帅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三)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杨志国
经办注册会计师:林燕娜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
电话:010-68286868
传真:010-68286868
(四)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杨志国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蓉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
电话:010-68286868
传真:010-68286868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2019 年 5 月,公司与中信证券签署了《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和保荐人)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之承销及保荐协议》。

中信证券已指派陈子林先生、宋怡然女士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陈子林: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委员会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先后负责或参与了 TCL 集团等再融资项目、冠昊生物等重组项目、中兴通讯等公司债项目、裕同科技等 IPO项目、深圳投控等收购项目、华强集团等要约收购项目。宋怡然,保荐代表人,中信证券投资银行业务高级副总裁,担任三一重工2015 年可转债项目协办人,益丰大药房 2016 年非公开发行项目协办人。作为项目成员先后参与上海汽车 2010 年度非公开发行项目、中信重工 IPO项目、一拖股份 A 股 IPO 项目、国机汽车 2013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洛阳钼业 2014 年可转债项目、三一重工 2015 年可转债项目、益丰大药房 2016年非公开发行项目、梦洁股份 2017 年非公开发行项目、平安银行2018 年可转债项目、山西证券 2018 年可转债项目等。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及上市的相关要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中信证券愿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八、其他重要事项

无。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

2、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5、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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