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以下简称“《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拟归属的161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