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连技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电连技术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102号文《关于核准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30,000,000普通股(A股),本次发行主承销商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发行价格为每股67.72元,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031,6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166,028,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865,572,000.00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5,301,753.06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59,668,058.2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7月25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659号验资报告。
(二)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2019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20,089.34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5,487.45万元,专户余额为150,211.04万元。
具体使用项目内容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期初总额 | 1,657,604,500.09 |
减: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
(1)增资合肥电连用于连接器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 39,403,192.36 |
(2)深圳总部生产基地技改扩能项目 | 145,914,065.80 |
(3)研发中心升级建设及生产线自动化改造升级建设项目 | 15,576,077.23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45,399,193.10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1,502,110,357.80 |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及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修订了《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以及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了规定,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于2017年8月分别与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福田支行(截止日已销户)、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心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铁路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18年1月同全资子公司合肥电连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电连”)与招商证券分别与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骆岗支行、徽商银行合肥创新大道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19年1月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福田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心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铁路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五个募集资金账户,另由全资子公司合肥电连新开设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骆岗支行、徽商银行合肥创新大道支行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资金用途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 | 9550880071950600116 | 175,081,555.38 | 增资合肥电连用于连接器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心区支行 | 20000035110700017856793 | 670,758,350.23 | 增资合肥电连用于连接器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 602268289 | 624,955,434.16 | 深圳总部生产基地技改扩能项目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铁路支行 | 44250100003609688888 | 24,656,584.58 |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及生产线自动化改造升级项目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 4403040160000182051 | 4,129,814.75 |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及生产线自动化改造升级项目 |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骆岗支行 | 20000556849310300000026 | 2,443,858.95 | 增资合肥电连用于连接器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
徽商银行合肥创新大道支行 | 1025701021000458438 | 84,759.75 | 增资合肥电连用于连接器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
合计 | 1,502,110,357.80 |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17年 | 公开发行 | 185,966.81 | 20,089.34 | 45,487.45 | 0.00 | 0.00 | 0.00% | 150,211.04 | (1)用于理财: 100,000.00 (2)专户存储:50,211.04 | 0.00 |
合计 | -- | 185,966.81 | 20,089.34 | 45,487.45 | 0.00 | 0.00 | 0.00% | 150,211.04 | -- | 0.0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5,487.45万元:其中“增资合肥电连用于连接器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5,942.31万元,“深圳总部生产基地技改扩能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9,394.69万元,“研发中心升级建设及生产线自动化改造升级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0,150.45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50,211.04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9,731.68万元,及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100,000万元)。 |
(二)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止期末投资进度(3)=(2)/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i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
变更部分)
变更部分) | (1) | 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增资合肥电连用于连接器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96,187.43 | 96,187.43 | 3,940.32 | 15,942.31 | 16.57% | 2020年12月31日 | [注2] | [注2] | 否 | |
深圳总部生产基地技改扩能项目 | 否 | 76,896.99 | 76,896.99 | 14,591.41 | 19,394.69 | 25.22% | 2020年12月31日 | [注3] | [注3] | 否 | |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及生产线自动化改造升级建设项目 | 否 | 12,882.39 | 12,882.39 | 1,557.61 | 10,150.45 | 78.79% | 2020年7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85,966.81 | 185,966.81 | 20,089.34 | 45,487.45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否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 | ||
合计 | -- | 185,966.81 | 185,966.81 | 20,089.34 | 45,487.45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 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各募投项目实施延期的原因及时间具体如下: (1)增资合肥电连用于连接器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合肥连接器产业基地定位长三角区域,主要配套汽车连接器以及拓展新增3C领域重要客户的生产基地,目前产品领域尚处于5G的前期,标准及市场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规划产能 |
目)
目) | 时需要根据5G的进度预留一定的冗余空间。公司目前一期在建的项目合肥基地厂房面积约为6万平方米,项目土建时间预计将于2019年底左右结束,之后将进入内部装饰以及机器设备购置、调试等工作。因此,本着审慎原则,本项目由原募投实施计划完工时间2019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 (2)深圳总部生产基地技改扩能项目:深圳总部基地目前是公司产品最主要生产基地,5G在消费电子大规模应用的技术标准、时间以及市场容量、成熟度等方面尚存在的不确定性带来了研发的延迟及大规模自动机更换和采购。与原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比,在技改的方向及产能的安排上都需要进一步改进。因此,本着审慎的原则,本项目由原募投实施计划完工时间2019年8月1日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 (3)研发中心升级建设及生产线自动化改造升级建设项目:随着用工成本的不断提升以及产品微型化要求的不断提高,自动机的复杂度日益增加,公司产品多为定制件产品,给产线自动化研发带来较大的难度;同时,5G技术标准和应用场景等还有不确定性。公司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予以合理调整该项目的实施进度。本着对股东负责及谨慎性投资的原则,公司决定将本项目由原募投实施计划完工时间2019年8月1日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 | 适用。 |
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根据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562号《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35,439,130.84元。2018年1月1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共计135,439,130.84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期末,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50,211.04万元,其中:(1)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00,000万元;(2)账户余额50,211.04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注1]: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结合目前项目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并经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注2]: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述承诺投资项目尚未全部竣工,暂时难以单独测算收益。[注3]:深圳总部生产基地技改扩能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本身不直接产生经济收入,但项目的实施能为公司提供一流的办公平台和基础硬件软件,有助于吸引更多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加入,进而为公司生产能力、技术水平及管理能力提供有力保障,持续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四、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公司至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9年12月19日召开的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资产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6))。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电连与非关联方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关于收回合肥电连技术有限公司 KN5-1地块(120 亩)土地的协议》。该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涉及公司合肥电连用于连接器产业基地建设的募投项目相关资产。另外本次转让相关资产须获得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备案,能否取得上述全部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截止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电连技术编制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电连技术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电连技术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意见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与管理层沟通、列席相关会议等多种方式,对电连技术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
资金使用原始凭证、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并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沟通交流等。经核查,招商证券认为:电连技术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电连技术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炳全 盛培锋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