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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连技术: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席了所有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2019年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2019年度监事会基本运作情况

监事会成员通过出席和列席本年度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它重要会议,及时了解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和重大决策情况,并提出相关建议;同时对公司重大经营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执行过程行使了监督权,起到了法定监督作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3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3、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4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4、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5、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8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6、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在境外设立公司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7、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8、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资产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收回土地协议的议案》。

二、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与核查,较好地发挥了内部监督的作用。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列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经营的行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监督与核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工作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运作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财务规定的要求执行,公司的定期报告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严格遵循《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的情形。

(四)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进行检查,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不存在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贯彻执行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审批程序,认为公司未发生任何重大关联交易,并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行为。

(五)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计划

1、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并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开展好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增强监督的灵敏性。

2、加强对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保证资金合规及高效地使用,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的提高,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3、加强监事的内部学习。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监督检查工作质量,更好地配合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工作。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27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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