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科技 公告编号:2019-124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9年11月18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北辰时代大厦18层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1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徐长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鉴于公司、业务单元及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可以对305名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申请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数量为2,485,600股。董事张明平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0票。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