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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特生物: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0

证券代码: 300683 证券简称:海特生物 公告编号:2019-020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为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1)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自2019年01月0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无需追溯调整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2) 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财政部于2018年9月发布了《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

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

表。

2、变更日期上述两项关于新金融工具准则 及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其中,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公司将于 2019 年 01 月 01 日起执行。

3、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 14 号)相关规则执行。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8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财会〔2018〕15 号通知的相关规定及财政部于2018年9月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影响

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修订

内容与公司相关的主要包括:

①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

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②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

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③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④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⑤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公司将于 2019 年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 2018 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影响

根据财会〔2018〕15 号通知的要求,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相关科目调整,不会对当期和格式调整之前的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股东权益产生影响。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2018年度总资产、净资产、负债总额及净利润无重大影响,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 2018 年度及本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无重大影响,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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