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石科技”)已于2022年10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Jones Tech(Thailand)Co.,Ltd.(以下简称“泰国中石”或“孙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为保障孙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更好地开展业务,公司为其原材料采购应付账款提供不超过30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133.15万元,汇率按2022年10月19日外汇交易中心中间价1美元=7.1105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孙公司的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文丽 张慕仁 程文龙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