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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动力: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30

证券代码:300686 证券简称:智动力 公告编号:2020-090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限售股数量为112,247,75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54.90%。

2、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45,583,00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22.29%。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8月4日。

一、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4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300,000股,并于2017年8月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交易,上市发行后的总股本为125,200,000股。

2017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8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86名激励对象授限制性股票4,283,00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5,200,000股变更为129,483,000股。

2018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以股本129,483,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

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公司总股本由129,483,000股变更为207,172,800股。

2018年9月26日、2018年10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324,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由207,172,800股变更为206,848,000股。

2019年4月24日、2019年5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608,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注销、回购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1,776,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06,848,000股变更为204,464,000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总额为204,464,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114,798,55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56.1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89,665,44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43.85%。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7名,为吴加维、陈奕纯、吴加和、陈晓明、吴雄驰、陈恃岳6名自然人股东以及云南智轩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深圳市智明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智轩明”)1名机构股东。

(一) 招股说明书所做出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情况如下:

1、 吴加维、陈奕纯承诺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加维、副董事长陈奕纯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情况所做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收盘价需剔除分红、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情形的影响)。该等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3)本人意在长期持有公司股份,除在上述锁定期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外,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上述减持价格需剔除分红、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情形的影响),减持将采取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法律允许的方式。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4)本人所持公司的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2、 吴加和承诺情况

公司股东吴加和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情况所做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人有意按照市场价格,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减持将采取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法律允许的方式。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时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3、 吴雄驰、陈晓明、陈恃岳、智轩明承诺情况

公司股东吴雄驰、陈晓明、陈恃岳、智轩明关于股份锁定所做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 上市公告书所做出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三) 其他承诺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有后续追加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等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有关的承诺的情形。

(四) 承诺履行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五) 公司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8月4日。

2、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12,247,7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90%。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45,583,0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29%。

3、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7名,为6名自然人股东和1名机构股东。

4、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表示: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公司职务所持限售股份总数本次解除限售数量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数备注
1吴加维董事长47,879,98647,879,98611,969,996
2陈奕纯副董事长41,006,35541,006,35510,251,588
3吴加和8,204,7578,204,7578,204,757
4智轩明6,526,4256,526,4256,526,425
5陈晓明5,760,0515,760,0515,760,051
6吴雄驰2,230,7632,230,7632,230,763
7陈恃岳639,421639,421639,421
合 计112,247,758112,247,75845,583,001

注1:吴加维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7,879,986股。根据相关规定,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即11,969,996股,故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1,969,996股。

注2:陈奕纯女士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1,006,355股,其中41,000,000股为质押状态,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承诺的情况下可上市流通(质押股份数为截止2020年07月23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根据相关规定,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即10,251,588股,故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0,251,588股。

注3:智轩明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6,526,425股,其中3,052,960股为质押状态,在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承诺的情况下可上市流通(质押股份数为截止2020年07月23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5、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法人或个人对其间接持有的股份做出限售承诺的,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 本次部分首发限售股解禁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增加减少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114,798,55856.15%66,664,757112,247,75869,215,55733.85%
首发前限售股112,247,75854.90%112,247,758
高管锁定股166,0000.08%66,664,75766,830,75732.69%
股权激励限售股2,384,8001.17%2,384,8001.17%
二、无限售条件股89,665,44243.85%45,583,001135,248,44366.15%
三、股份总数204,464,000100.00%204,464,000100.00%

五、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及发行时所做出的承诺。

截至《关于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中信证券对公司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申请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 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5.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 年 07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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