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创业黑马: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0

证券代码:300688 证券简称:创业黑马 公告编号:2023-019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

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15:00(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15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至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7号电通创意广场2号楼B区创业黑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0《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00《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00《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00《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00《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上述提案1-7、9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议案9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5、6、8、9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需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于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3)、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式样详见附件1),以便登记确认。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6日9:00—11:30,13:00--16:00。

3、登记及信函送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7号电通创意广场2号楼B区创业黑马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1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签到入场。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5、会议联系人员信息:

联系人:徐文峰、项颉

联系电话:010-6269 1933

传真号码:010-6251 0308

电子邮箱:zq@iheima.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7号电通创意广场2号楼B区创业黑马证券事务部。

邮编:100015

四、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

1、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3、授权委托书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法人股东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0688”,投票简称为“黑马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与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0《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00《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00《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00《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9.00《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附注: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

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